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莆田中支等6家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被罚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发布时间:2023-09-05 09:50:04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公布6则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等6家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涉嫌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8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罚款。

经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个人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违法违规事实。8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该支公司处以8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陈晓阳、陈晓敏、池剑锋、傅爱娟、林丽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6万元、2万元、0.2万元、0.3万元、0.2万元罚款。

福建中信中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未制作和使用客户告知书”违法违规事实。8月25日,莆田监管分局依据《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2.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陈政生给予警告,并合计处2万元罚款。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违法违规。8月25日,莆田监管分局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支公司处以12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方侃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存在“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未尽职;固定资产贷款未尽职核实项目融资还款来源,还款来源的权属与实际不符”违法违规。8月25日,莆田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分行合计处以10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吴泽滨给予警告。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泰宁营销服务部存在“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许可证管理不善导致遗失”违法违规事实。8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营销服务部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宁支公司里心营销服务部存在“遗失许可证、伪造许可证、未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许可证遗失情况”违法违规事实。8月28日,三明监管分局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营销服务部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3万元罚款。